- ·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 2011-08-03
- ·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 2011-08-03
- ·11月起 陆全面开放台胞申设个体户 2011-08-01
- 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实施细则 2011-07-30
- ·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 2011-07-30
- ·兩岸法律服務中心 2011-07-09
- ·关于台湾居民参加2011年司法考试相关事宜公告 2011-06-03
- ·2011年司法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公告 2011-06-01
- ·2011年司法考试 新增法律法规列表 2011-04-20
- ·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 2010-07-05
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(99.8.2更新)第 一 條 本辦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(以下簡稱本條例)第三十五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。 第 二 條 臺灣地區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,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;本辦法未規定者,適用其他有關法...[查看全文]
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審查原則(97.8.29更新)壹、 本審查原則係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(以下簡稱本條例)第三十五條條第一項規定訂定。 貳、 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之產品或經營之項目,分禁止類及一般類: 一、 禁止類:基於國際公約、國防、國家安全需要、重...[查看全文]
大陆国台办主任王毅6月12日宣布,开放台湾居民在全大陆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。大陆台商多表欢迎,他们认为台湾经济本就多属中小企业居多,这项政策明文开放,有利两岸共同扶植中小企业成长,不过,未来两岸争端解决机制仍急待建立,以给予台商更多权益保障。 据大陆相关规定,个体户须有中华人民共...[查看全文]
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,促进海峡两岸的经济发展,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》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台湾同胞投资是指台湾地区的公司、企业、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作为投资者在其他省、自治区和直辖市(以下简称大陆)的投资。 第三条 国家依...[查看全文]
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鼓励台湾同胞投资,促进海峡两岸的经济发展,制定本法。 第二条 台湾同胞投资适用本法;本法未规定的,国家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对台湾同胞投资有规定的,依照该规定执行。 本法所称台湾同胞投资是指台湾地区的公司、企业、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作为投资者在其他省、自治...[查看全文]
兩岸法律服務中心一,成立宗旨:財團法人精英文教事務基金會,成立以來,致力於兩岸文化、教育,暨社會服務之交流事務,近年來由於兩岸交往日益密切,各種法律服務需求,亦日漸增多。鑒於本基金會匯聚多名兩岸法律服務之人才,因此,成立本中心,並以基金會服務社會之宗旨,為社會大眾提供最佳的兩岸法...[查看全文]
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依据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》、《台湾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》(司法部令第110号)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》(第105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就台湾居民报名参加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事宜公告如下:一、报名方式、时间与地点2011年国家...[查看全文]
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(第105号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》及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现就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如下:一、 报名(一)报名条件。1.符合以下条件人员,可以报名参加...[查看全文]
(一)宪法1)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(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解读)2)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(查看本法司考解读)(二)经济法3)工伤保险条例4)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5)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6)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...[查看全文]
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依据2010年6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》规定,厦门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对台湾居民在厦门市考区报名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(以下称:司法考试)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一、提交报名材料居住在台湾地区、选择在厦门市考区参加司法考试的报...[查看全文]